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收回自己的房子

    我于2009年9月在A手中购到店面一间(三证齐全,我已是房屋的主人。),当时店面已出租给B。A与B的租房协议到期后,我于2010年2月与B重新签定了租房协议,协议将于2011年2月到期。现在我想等这份协议到期后把店面要回,自己开店。另:我于2010年7月到B处跟他说明了协议到期后把店面要回,自己开店这样一个情况,B说这个店面也是于2008年在C处转租过来的,花了3万元的转让费,并说今年年初有人愿出5万元的转让费转租这个店面。意思是想让我出5万元的转让费。这个店面是我的,为什么B要我付转让费呢,我有没有权力收回自己的房子呢,请问如何操作。

    转租 租房 房屋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Occawn

    发布于2011-01-0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564335 丨Lv 0
    你好你完全不用理会所谓的B你只管收回房屋他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以上为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1 2011-01-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