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公名下的一套房产是我丈夫在零七年以市场价购买的,并立下了遗嘱公证
我老公公名下的一套房产是我丈夫在零七年以市场价购买的,并立下了遗嘱公证。他的大儿子也主动向我们索要了一万元房屋补偿款,并承诺巳全部付清。二零一四年老父亲去世之后,他大儿子向法院起诉要平分父亲的房产,全盘否定公证书的存在,我们向法院递交了证据,并请了律师,可法院和律师慑于大儿子的淫威和野蛮,他在法院扬言不分他一半房产,就要杀我全家,法院宁事息人,和律师一唱一和,说他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苦口婆心劝我老公给他五万,以保我全家安宁,老公在犹豫中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当时付了二万,余款一年后付清。后来老公的事业遭受失败,三万元没有能力偿还,他哥不念一点兄弟情份,三番五次去法律申请强制执行。无奈之下我老公去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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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ucy_kaka
发布于2016-08-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