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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前的事,对方摩托车,我是汽车,在等红绿灯时不小心压倒了她的脚背,到医院检查后确诊骨折,当时我方要求尽早处理,他就是不理我,后威胁我必须我来承担责任,后来很多原因我全责,后来协商赔偿问题,对方要求我赔偿20000元人民币,我认为去保险公司谈,他拒绝,他认为我压的人,必须我来赔偿,我的损失再由保险公司来补贴,后协商意见不同,她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向对方赔偿22000的误工费,而她的基本工资才4000,我真的要赔偿这么多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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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ongjessica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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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翁捷在线 丨Lv 0
    误工费需要看她是否误工,如果单位给她发工资就不存在,同时她是否需要休息5个多月,如没有医院病假条,不合理的休息部分不需要支付。
    +1 2016-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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