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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今年3月份进入郑州西雅图创新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任营销(来自深圳新能源创新产业园小区)

    本人于今年3月份进入郑州西雅图创新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任营销部经理一职,4月份转正后签正式合同,期限至今年年底,在5月23日公司没有任何征兆的下了一份以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的辞退通知书,与总经理李彬协商,他拒绝解释何为不适合,说可以去申请仲裁或诉讼,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dantx306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TonyMilt 丨Lv 0
    你好,你可以依据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1 2016-08-20 举报
  • chu0011 丨Lv 2
    你好,你可以起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你拿着劳动合同与我联系。
    +1 2016-08-20 举报
  • ww1476946145 丨Lv 4
    那就按他说的操作嘛。
    +1 2016-08-20 举报
  • 点点心灯 丨Lv 1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1 2016-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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