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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15年8月10日入职和田宽食品厂,试用期2个月,于15年10月10

    我于15年8月10日入职和田宽食品厂,试用期2个月,于15年10月10日单位才和我签合同,而且试用期未给我交社保,16年3月中旬未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原来家到单位只须10多分钟,变更地点后到单位须2个多小时,而且答应的交通补助也没给)16年7月下旬又调回原工作地点,现在单位5月6月7月工资没发,而且从6月开始就没上社保等保险,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会得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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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通音同饮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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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bo7462 丨Lv 4
    您好,要求公司立刻为你购买社保并且补缴之前未缴纳的部分
    +1 2016-08-20 举报
  • cat_y 丨Lv 4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016-08-20 举报
  • 西溪学士 丨Lv 2
    您好,要求公司立刻为你购买社保并且补缴之前未缴纳的部分
    +1 2016-08-20 举报
  • 阴阳无极 丨Lv 2
    你好,从公司和你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开始,公司就应该给你上社保,这样的拖延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像你们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行政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要求公司立刻为你购买社保并且补缴之前未缴纳的部分。
    +1 2016-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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