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问题
大家好:我是上海人,我是去年底将我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的,现在正在办理中,我的下家已经将首付款付清,但是已经向2家银行申请了贷款,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允许批下来。 而我,已经将下家付的首付用于我买新房的首付,而且还缺一部分,就在等下家的贷款批下来! 如果下家贷款一直不能予以批下来的话,那下面的一系列问题的责任该由谁来负责?(我将我买房合同终止,算他们违约,但是我退不了他们的首付) 现在头都快大爆了,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否给兄弟出出主意,谢谢! 补充:大家好: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我现在从各位的答案中知道,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我现在已经无法返还下家的首付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各位说下家承担违约责任是指哪些责任?请再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更多
购房
新房
合同终止
贷款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