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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和男朋友在2015年4月26日订婚了,2016年8月15

    律师:您好!我和男朋友在2015年4月26日订婚了,2016年8月15日他提出分手,原因不合适。8月16日要求退还礼金4万8。订婚后,我才知道他的礼金是借的,现在跟我分手的目的是为了还他的信用卡,信用卡欠款4万7,告诉我说分手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在恋爱期间多次欺骗和辱骂我,殴打两次。他和他爸捏造莫须有的事情赖到我头上,男方喝酒开车将车碰烂,将原因归结于我,说我让他开车来找我的,所以出事了。而我能以电话录音证明我的清白。录音是偶然录下的。如果礼金钱用于我跟他订婚后我上研究生的学费,是否属于共同生活花费的范畴?我是否可以就他的辱骂和殴打以及诽谤要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相处近一年半的时间周末都是住在我家里是否可以构成一年半的同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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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烤翅儿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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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anta00 丨Lv 0
    如果没领结婚证,是要退还彩礼的。
    +1 2016-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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