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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产权房的问题,望各位老师给予解答与建议

    房子属于校产权房,房子一直是两位老人住,去年老头去世,(老头属于学校职工)房子留给了老太太居住,两位老人有一儿一女,女儿户口在此房这里,儿女与老人不和,多年不曾来往,也不赡养老人,现在老太太需要人照顾,想把房给自己的外甥女,想问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校产权房老太太有权利支配此房吗?是不是不能买卖过户,赠予和继承?老太太写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老太太百年以后这样的房按理应该属于谁的?自己的子女一定回来要这房的话,外甥女是不是给老太太养老送终也不会得到此房? 北京市

    户口 房产继承 产权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gssbb

    发布于2016-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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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 超还怕的 丨Lv 3
    老人只是承租人,没有该房的产权。详情可来电来访
    +11 2016-08-19 举报
  • dongsu4 丨Lv 3
    老人没有该房的产权,不能处分
    +11 2016-08-19 举报
  • fuminj 丨Lv 0
    你好,老太太与子女共有
    +11 2016-08-19 举报
  • 曹燕生了 丨Lv 0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08-19 举报
  • CESI0920 丨Lv 2
    你好,一般是共有。
    +1 2016-08-19 举报
  • imzzzzz 丨Lv 2
    您好,具体情况预约面谈
    +1 2016-08-19 举报
  • 月跳跳 丨Lv 4
    1 产权为学校  自己只有居住权或者承租权 所以其无法转让  转租等 如果做了 也是无效的 不受保护的   除非自己买过来了 有独立产权 2 自己只有居住权 不能买卖  赠与  继承   因为那是学校的财产 3 无法遗嘱  因为不是自己的财产   4 去世后  变更承租人  这是正确的方式 5 去世后 理论上 尤其子女变更为承租人    否则产权单位就可以直接收回房屋 6  是的   机会不大 我的补充: 2016-08-17 14:16
    +1 2016-08-19 举报
  • huarongdd 丨Lv 0
    老太太无权处理老头的遗产
    +1 2016-08-19 举报
  • 家有小小公主 丨Lv 0
    建议电话咨询
    +1 2016-08-19 举报
  • 碧山天马 丨Lv 2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1 2016-08-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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