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和某中央事业单位签了合同,服务期是五年,单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即将落$https://m.fang.com/ask/ask_1710057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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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某中央事业单位签了合同,服务期是五年,单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即将落
我和某中央事业单位签了合同,服务期是五年,单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即将落户),已满1年试用期,但现在因个人原因想离职,合同上写的是若未满服务期限赔偿培训费10万元,问题是单位除了组织了一次军训,并未提供任何培训。单位称因为给了我户口就让我赔十万。我看了看劳动合同法,没有培训的情况下是不该赔培训费的,但《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又说"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我在的单位是个中央事业单位,有这种另外的规定吗?难道中央单位也遵守《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规定“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这样的情况下,这10万元是我必须赔的吗?谢谢!挺急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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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fterseventeen
发布于2016-08-18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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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anglele
丨Lv 4
您好,但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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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_uer
丨Lv 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依据上述规定,应当赔偿,但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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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ddLJXURRppbFlIy
丨Lv 2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单位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合同的,属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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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傲
丨Lv 4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单位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合同的,属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须帮助欢迎联系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尊大厦a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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