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2月2日入职公司,2016年7月25日通知我7月底要办理
我于2015年2月2日入职公司,2016年7月25日通知我7月底要办理离职,理由是领导对我的工作结果不满意,(2016年7月中旬的时候负责人力资源和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说要求我改进工作,经过改进他还说不行,中间没有签订任何工作结果目标的文件,)2016年8月1日和人力资源谈,我离职可以但是要给我经济补偿,他说公司只同意赔偿1个月工资,我不同意,截止到现在也没人联系我去办理离职手续,并且7月份的工资以我没办理离职为由不与发放,我现在每天早上,晚上打卡,由于没有工位所以每天打完卡,就不在公司呆着,请问律师:1,公司不通知我办理离职,我这样打卡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发放基本工资,这样打卡有意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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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ip我知道
发布于2016-08-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