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买的临街商铺还未使用发现渗水,我该要求开发商赔偿那些损失?$https://m.fang.com/ask/ask_1709314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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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临街商铺还未使用发现渗水,我该要求开发商赔偿那些损失?
买的商铺正准备装修,发现渗水,找开发商修了2次也没搞好,现在去找他们老是推迟,也不给予修,我收房已经快半年了,就是渗水迟迟没有装修开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大家给个建议,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也不是很懂,请律师帮忙想个办法?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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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极度高空
发布于2016-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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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瓜吃西瓜
丨Lv 2
你好,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如房渗水导致房屋无法居住使用,你可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房屋经修缮可以使用,你可自行修复,起诉出卖人赔偿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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