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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在婚前,女方的名字在土地证下,但没有房产证,婚后分家产一人一半,男方欲将把一半房子抵押给他人,现在女方要办理房产证,而且要把房子记在自己女儿名下,是否合法,房子能否归女儿所有。男方是否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权? 北京市

    抵押贷款 土地证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rting456

    发布于2016-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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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Y564335 丨Lv 0
    如果女方同意,可以的。
    +1 2016-08-18 举报
  • 懒虫居 丨Lv 2
    可按份共有。
    +1 2016-08-18 举报
  • jngtk 丨Lv 4
    你好:估计你的问题是离婚后你对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有什么处理权。你只能将自己享有的一半房屋(房屋能够分割的情况下)要求办理产权登记,可以把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这不违法。一半房屋可以归女儿所有。男方对分得的一半房屋是有所有权的。
    +1 2016-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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