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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财产侵权纠纷案中有两名共同被告。受诉法院为两被告户口所在地

    宗财产侵权纠纷案中有两名共同被告。受诉法院为两被告户口所在地A。但实际两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在B地。被告一从不动产纠纷、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一经常居住地等三个方面均证明该案应该在B法院管辖。但被告二是原告的父亲,实际是两人串通诉讼。在原告抗诉时,被告二肯定会帮助原告,会提供他经常居住地实际就是在户口所在地之类的证明(这个居住证明通过关系应该很容易开到,虽然不是事实)。那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裁定?我需要证明被告二的实际经常居住地也在B市吗?什么时候提出这些证明?是我刚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还是法院裁定驳回 北京市

    户口 房产纠纷 生地 举报

    提问者:莫思颜

    发布于2016-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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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江南山庄 丨Lv 4
    请问财产所在地在哪里?什么财产?
    +1 2016-08-17 举报
  • wz527463 丨Lv 4
    你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就应该将两被告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等与本案管辖权有关的材料都提交给法院。但是我觉得你这个案件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
    +1 2016-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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