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饭店因为喝酒喝多了,和一伙人发生了争执,后多人围殴他
我弟弟在饭店因为喝酒喝多了,和一伙人发生了争执,后多人围殴他,他被打的急眼了,就跑到厨房拿了把菜刀,混乱中把一人砍伤了(应该是轻伤),后被派出所处以15天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受害人送至医院后,我家人又积极的支付费用30000元,受害人在医院住院7天后出院,实际花费医疗费7000多元。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现在受害人已经恢复正常,但是又要问家里人素要5万元费用。不给的话就起诉。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如果不给这么多钱的话,他起诉了,我弟弟还会不会负刑事责任?他素要的钱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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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xg_2010
发布于2016-08-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