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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想知道,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是什么?是根据“应付工资”么?比例是多少?必须交纳么?

    提问者:疯林火山

    发布于2008-08-14

共3个回答
  • 罗罗儿 丨Lv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务局根据每年的社评工资*职工人数
    +10 2008-08-14 举报
  • 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不是根据“应付工资”,而是根据从业人数。必须交纳。
    +10 2008-08-14 举报
  • 智慧de眼 丨Lv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额计算的。一定要交的。你看看下面计算相关规定:根据200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15号令、2001年滨州市人民政府第3号令和滨城政办发[2004]34号《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为便于各单位了解和掌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在职职工总数:指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残疾职工数:指上年度新安排和原在职残疾人数(不包括下岗、离退休残疾人),残疾职工以《残疾人证》为准,并有工资发放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3、规定比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在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其它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一名一级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4、职工平均工资额:以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为准。5、已安排比例=残疾职工数÷职工总数。6、差额人数=应安排人数(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数。7、应缴保障金额=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差额人数。
    +10 2008-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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