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第三方以生活费为由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善意取得么$https://m.fang.com/ask/ask_1704576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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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以生活费为由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善意取得么
原告和第三人是夫妻关系,我和第三人属于恋爱关系,我2007年到2012年以生活费为由接受了第三人31.8万元的赠与,并且在以市场价格300万元买下了第三人出售的房屋,但是第三人的赠与都未经原告同意,请问是否属于善意取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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