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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事项,有执行方面的时效要求吗?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分割事项,有执行方面的时效要求吗?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在判决书中可否约定,待持有房产一方出售共有房屋后,再补偿无房一方一定的现金补偿?因为他说现在没钱给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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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大家教育

    发布于2016-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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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bb26wu 丨Lv 3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为2年。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有财产时主张支付。啥UN凤岗也可以协商处理。
    +11 2016-08-15 举报
  • 鲁虺文化 丨Lv 3
    建议申请强制执行
    +11 2016-08-15 举报
  • 月下徘徊 丨Lv 0
    对方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11 2016-08-15 举报
  • chuangzao9 丨Lv 0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执行,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谢谢。诉讼中,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待持有房产一方出售共有房屋后,再补偿无房一方一定的现金补偿。谢谢。
    +1 2016-08-15 举报
  • satoshi1126 丨Lv 2
    判决书一般是在15日内不服判决可以上上一级单位上诉
    +1 2016-08-15 举报
  • tuxiaojing 丨Lv 2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1 2016-08-15 举报
  • hanlanzhen 丨Lv 4
    您好,对方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判决是法院出的,不按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内容。但是您说的情况可以双方协商,出书面协议,然后再去公证。
    +1 2016-08-15 举报
  • gooorvdru 丨Lv 2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1 2016-08-15 举报
  • 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您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尊大厦a302
    +1 2016-08-15 举报
  • 希望足球吧 丨Lv 3
    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主动执行的话,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 2016-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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