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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里棚户区改造,因为我家院子有一小部分宅基地纠纷,经村委会协商签了双方

    村里棚户区改造,因为我家院子有一小部分宅基地纠纷,经村委会协商签了双方协商协议和拆迁协议。后一天,对方反诲找村委会要求冻结我家所有拆迁赔偿款,现在拆迁办银行卡村里把我家的卡住,不给办。要自然冻结财产,然后强拆。村委会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棚户区改造 拆迁办 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foxlion66

    发布于2016-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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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别离刀 丨Lv 0
    村委会是无权这么做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1 2016-08-15 举报
  • q259d 丨Lv 4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立即委托律师诉讼处理,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1 2016-08-15 举报
  • jxlgy197 丨Lv 3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很有针对性。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谢谢。
    +1 2016-08-15 举报
  • zhuhuadashi 丨Lv 0
    您好,建议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2016-08-15 举报
  • 天道酬勤07 丨Lv 0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2016-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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