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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要将农村房屋赠予小儿子,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因为大儿子没有尽赡养母亲的义务,母亲不想
父亲去世,母亲要将农村房屋赠予小儿子,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因为大儿子没有尽赡养母亲的义务,母亲不想百年后作为遗产让大儿子继承,除了大儿子外,其他子女也同意。请问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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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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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我知道
丨Lv 4
你好,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一般情况下,母亲立下遗嘱,其全部财产由小儿子继承,小儿子可继承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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