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律师:你好! 我与前妻于2008年1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https://m.fang.com/ask/ask_1703650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7036506
-
律师:你好! 我与前妻于2008年1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
律师:你好! 我与前妻于2008年1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归我,女方自愿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由我承担,女方不承担抚养费。2009年女方想复婚不成强行将孩子抢走抚养,我多次交涉女方拒不归还孩子,孩子遂一直与女方生活。我只能通过到孩子就读的学校看望并送钱送物。去年底女方将我诉至县法院要求我全额承担孩子2009年至2015年期间的抚养费,并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且与女方共同负担孩子年满18周岁止的抚养费。我的问题是:1,女方在没有孩子监护权、抚养权的情况下,能否向我主张孩子的抚养费?其有无主张抚养费的权利和资格?2、女方自愿抚养孩子的费用是否也必须由我承担? 北京市
更多
全款
举报
提问者:sdhfio
发布于2016-08-14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仰望sky
丨Lv 4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女方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双方义务。
-
-
-
冰原香子
丨Lv 4
每月300到18岁止
-
-
-
skywindx
丨Lv 3
如果在没有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女方没有权利向你要爱孩子抚养费,除非法院判抚养权归女方,女方才有权要抚养费。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