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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 经x市渝中区劳动争议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 经x市渝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于2016年7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被申请人应在调解书生效后,于2016年8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x号和第558号调解生活困难补助费金2000元和12000元,共计14000元。因此,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中的补助金14000元。又因被申请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却出尔反尔,在约定的付款日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申请人依据劳动法第85条之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特向贵院申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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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淡水清园

    发布于2016-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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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tomweb 丨Lv 3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1 2016-08-14 举报
  • 般节节节高 丨Lv 4
    申请 强制执行吗
    +1 2016-08-14 举报
  • leeloveit 丨Lv 3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1 2016-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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