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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目前在置换房子,卖房过程中,和买家约定于过户前付48万现金,口头约定

    我目前在置换房子,卖房过程中,和买家约定于过户前付48万现金,口头约定于8月13号过户,但买家突然通知我只能付28万,另外20万要等过户后于8月25号再给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以她违约为理由而终止合同吗?由于合同上并未写明具体过户日期,买家是否可以通过不配合过户的方式,达到25号之后过户,从而不违约的目的? 北京市

    卖房 房子 房屋置换 过户 举报

    提问者:fineyzhang

    发布于2016-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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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个回答
  • liangyifei 丨Lv 4
    在收到钱款之前,你可以拒绝过户。但如果8月25日未超过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双方可以到8月25日过户,不算对方违约。
    +11 2016-08-14 举报
  • zhuhuadashi 丨Lv 0
    你好,如果买家不按约定付钱,属于违约行为。
    +11 2016-08-14 举报
  • 神游王 丨Lv 4
    合同如何约定?一般可要求按约定履行,而不是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要符合解除条件。
    +11 2016-08-14 举报
  • qq6qq 丨Lv 0
    最好协商好订立书面协议,空口无凭,到时一方反悔难以处理。
    +11 2016-08-14 举报
  • liuyue534r 丨Lv 3
    口头约,本来你就很难主张对方违约
    +11 2016-08-14 举报
  • 谢佳8号 丨Lv 4
    需要按合同约定办理
    +11 2016-08-14 举报
  • 五光失色 丨Lv 0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11 2016-08-14 举报
  • ying95 丨Lv 0
    需要查看合同,建议约见律师面谈。
    +11 2016-08-14 举报
  • CESI0920 丨Lv 2
    首先,双方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其次,不支持解除合同。对方只是要求迟延付款,且迟延期限并没有严重到使合同目的落空,达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地步。最后,口头约定也属于约定,应当遵守。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以你可以提出同时履行抗辩,,因为对方未按约定付款,在对方未付款的前提下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法第66条)
    +11 2016-08-14 举报
  • 学以用 丨Lv 4
    如果想解除合同的话,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坐实对方违约的证据。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1 2016-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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