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1与他人合股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本人不是法人。2013年开始因经营$https://m.fang.com/ask/ask_170240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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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与他人合股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本人不是法人。2013年开始因经营
2011与他人合股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本人不是法人。2013年开始因经营困难没有交税,其后公司实际上已经倒闭,但法人没有注销营业执照。现本人需要申请工薪贷款,但金融机构核查资料表示本人仍持该公司股份,属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符合申请条。请问有什么办法说明本人与该公已无关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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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aghht
发布于2016-08-1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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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RONG239
丨Lv 0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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