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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是在商场卖衣服的,我们公司是设立在广州的,而商场只是作为代为管

    你好 我是在商场卖衣服的,我们公司是设立在广州的,而商场只是作为代为管理员工的。现在我们商场面临撤场,所以我们店铺也要撤店。我问公司如何解决我们的去留问题,公司说把我们调离到主城区的另一个商场去上班,可考虑到实际情况及各种因素(距离远了),所以我没办法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所以提出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作为补偿。但公司态度很坚定的表示不会赔偿我,因为公司有给我安排工作岗位,是我自己不愿意去,所以不会补偿我。重点是公司当初聘用我是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一张公司介绍函是证明我是该公司员工而交给商场了的。请问现在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说要去劳动仲裁告公司,公司也是一副不怕,你要去告就去,一切按法律程序走的态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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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aiheguoyi

    发布于2016-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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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unbei9 丨Lv 4
    如果你们单位没有为你们购买社保,可以以单位没有依法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工作在2年时间内,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咨询周炜律师。
    +1 2016-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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