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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儿子在今年7月20日发生交通事故,我儿子走路,对方全责,现在还在内江第二人民医院医治,我是四川省安岳县合义乡人,儿子今年26岁,末婚,在浙江省嘉兴市打工8年了,2个月前回来的,现在走路还不太稳,交通事故前配带助听器能跟正常人交谈,现在配带助听器不能与人交谈了,我想问如果能完全康复到交通故前,我能得到多少赔?如果耳朵不能完全康复,我能得到多少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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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的嘎嘎火热火热和

    发布于2016-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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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先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1 2016-08-13 举报
  • alunkl 丨Lv 0
    鉴定侵权所致伤残,并以此主张权益。
    +1 2016-08-13 举报
  • 骚妹网站 丨Lv 1
    你好,首先积极康复治疗,伤情稳定后可申请伤残鉴定,法医根据受伤原因、伤情以及恢复情况,综合考虑评定伤残等级,为保障合法利益,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宜。
    +1 2016-08-13 举报
  • water19871022 丨Lv 0
    你好,建议来电咨询
    +1 2016-08-13 举报
  • 鸥子123 丨Lv 0
    你儿子耳朵病情加重的问题要经过法医鉴定才能确定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如果有关可以根据加重的成都获得赔偿。你能获得的赔偿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
    +1 2016-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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