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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于2016年6月23日因右小腿肚子疼痛在当地卫生院治疗,7月16日

    患者于2016年6月23日因右小腿肚子疼痛在当地卫生院治疗,7月16日该院对患者进行光疗时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造成患者右小腿肚子5乘6公分的烧伤面,事后没有对烧伤进行积极救治造成患者严重感染卫生院院长王某称该烧伤为二级,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如何赔偿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brillantchance

    发布于2016-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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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NFZ588 丨Lv 2
    建议你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因为赔偿数额较高。
    +1 2016-08-13 举报
  • 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丨Lv 2
    你好,属于医疗事故,但需要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鉴于专业性强,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权,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
    +1 2016-08-13 举报
  • silver892008 丨Lv 4
    按医疗事故要求赔偿
    +1 2016-08-13 举报
  • 没有结局 丨Lv 0
    你好,建议尽快做鉴定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1 2016-08-13 举报
  • modonghong 丨Lv 1
    根据造成的损失要求医院赔偿
    +1 2016-08-13 举报
  • 不死鸟之都 丨Lv 3
    你好,建议拟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损害赔偿
    +1 2016-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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