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签订买卖协议,且已付清方框,但未过户,原房东将房产抵押,由于债务问题现法院来查封我房产(来自防城港发展中心小区)
2004年初我爸从一朋友手里购置了一套250平米沿街商住两用楼,购房时房子还有70万贷款没还,于是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为,我爸支付30万房款,并偿还剩余的贷款,总计支付100万房款,但由于当时资金不够支付数十万的税金,导致迟迟没有过户,在2014年4月左右我们家将剩余的贷款全部还清时,我们开始催促其办理过户但其一直各种理由推脱,导致无法过户。今年我要结婚了房子也差不多装修好了,我爸仍多次催促其办理过户,其任然不配合,就在昨天,法院的人上门了,说这个人在2014年7月拿这个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了201万,已经滞纳1年多没还,现已经加入到失信名单,并将要查封这个房子。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我,我结婚的一切事情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出这个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我老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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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yynini
发布于2016-08-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