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租赁房屋安全问题(来自深圳新城市大厦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1698414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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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安全问题(来自深圳新城市大厦小区)
我有一套旧房,建成有15年了,现在想出租,在六楼,没有防护窗,承租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我怕小孩爬窗及阳台出意外,我在合同上加一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这样可以吗?万一真出了意外,我可以免责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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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bc4077
发布于2016-08-10 北京市
共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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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64033581
丨Lv 0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免除责任人条款无效。但是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注意高空坠落的风险,减轻自己的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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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ma6
丨Lv 2
你好!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没有防护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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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来财传奇
丨Lv 4
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你可以说明情况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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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又臻
丨Lv 2
约定清楚就可以了,你不会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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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_sweet
丨Lv 2
可减轻,很难完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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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归唱晚
丨Lv 5
以在合同中提醒承租人应注意高空坠落的风险,减轻自己的管理义务。最为稳妥的做法是将防护窗安装好,这是你作为出租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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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__033
丨Lv 4
你好,免责条款一般是无效的,但是你得说明房子没有防护窗的情况,让租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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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圆传奇
丨Lv 3
你是无需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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