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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连环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房屋连环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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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西嶺雪峰

    发布于2016-08-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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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ineryue 丨Lv 3
    你我商人的约定不能约束原户主,故不能直接过户。商人有义务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故第一手交易费用与你无关,我只需承担第二手应由你承担的部分。解除合同条件不全。没有违约条款,法律规定需赔偿损失。没有履行期限,可随时要求履行。
    +1 2016-08-10 举报
  • 永康集团 丨Lv 4
    您好,需要分析你们之间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对方涉及到违约,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对我们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 2016-08-10 举报
  • 点点心灯 丨Lv 1
    该条款确实无效。现在该商人说如过户给他再过户给我,就要我出二次的过户费------这个没有法律依据,如无特别约定,本来就该他承担的。
    +1 2016-08-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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