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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产纠纷问题

    律师您好: 老公的父母留下两套承租房,老人在世时就说好了,一套房是大哥的,一套房是我老公的,现在老公的父母先后去世,老公的父母共有三个子女。我和老公结婚后和离婚的小姑子住在承租人为老公父亲名下的房子,此房产一直没有更名。老公母亲的那个房产在老公母亲生病时由老公的大哥卖掉了,卖房款全部由大哥拿走。现在想把我们居住的房子更名我老公为承租人,小姑子不同意,我现在该怎么办?现在我的父亲给了我一笔钱,我想自己买套房子,如果我买了房子会不会影响我老公将来房产的分割。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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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hehaifeng

    发布于2016-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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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chay888 丨Lv 3
    您好,办理过户
    +11 2016-08-09 举报
  • 仰慕孔子 丨Lv 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1 2016-08-09 举报
  • FLW500 丨Lv 5
    您好,老人在世时如果留有遗嘱的,你家又无房的话,就可以去房管部门变更。
    +11 2016-08-09 举报
  • liaghao_Lu 丨Lv 4
    你好,不会影响房产分割。。
    +11 2016-08-09 举报
  • sesameabc 丨Lv 0
    需要户口在此的共居人并他处无住房才能变更承租人
    +11 2016-08-09 举报
  • tuhua4 丨Lv 3
    一般是没有影响的
    +11 2016-08-09 举报
  • 月牙廊 丨Lv 3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11 2016-08-09 举报
  • 粑粑兔 丨Lv 4
    不会影响房产分割,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11 2016-08-09 举报
  • 心曲论坛 丨Lv 3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1 2016-08-09 举报
  • 蝈蝈728 丨Lv 4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1 2016-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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