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长期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给孩子更名吗

    因感情不和2010年经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孩子有我抚养,孩子父亲每月给孩子生活费800元,但至今从未给过孩子的生活费,现在,我想给孩子更名,可以吗?怎么向法院诉讼。 北京市

    房屋更名 举报

    提问者:zr1005

    发布于2016-08-0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楼市小飘窗 丨Lv 3
    需要对方同意。
    +1 2016-08-08 举报
  • huangdabian 丨Lv 0
    更名需要男方同意,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1 2016-08-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