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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2日晚8:20因下大雨三车追尾了,我全责,第一个车问题不大。第二(来自绵阳保险公司小区)

    7月12日晚8:20因下大雨三车追尾了,我全责,第一个车问题不大。第二个车主12日去医院检查,13日早上住的院,但是一直在住院,我方保险公司的人找他让他出院,他说脖子疼就是不出。然后保险公司和我说他的车可能要报废。现在我的车修好了,自己垫的10500修车钱。对方不出院怎么办?我的笔录交警给我写的无人员受伤! 他的车要是报废了我用承担赔偿吗?我是全险,到现在对方车主一直没联系我,我也没找他,但是他人没事就是不出院。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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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绿茶加青梅

    发布于2016-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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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qiangzhi221 丨Lv 4
    如果有保险,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1 2016-08-07 举报
  • afterseventeen 丨Lv 3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1 2016-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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