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母与两儿子签订过房产赠予的赡养协议,四个女儿没权参与,房产过户到了儿$https://m.fang.com/ask/ask_1694646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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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两儿子签订过房产赠予的赡养协议,四个女儿没权参与,房产过户到了儿
父母与两儿子签订过房产赠予的赡养协议,四个女儿没权参与,房产过户到了儿子名下之后多年,两儿子之间就因房子产权问题不承担赡养之责,现父母并将1子四女起诉要赡养费(父母两人皆有退休金,而四个女儿经济条件都不如儿子)咨询律师:是否女儿与儿子要付一样多的赡养费用?期望律师指教!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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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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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buying
丨Lv 0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 但根据实际情况,女儿应该支付少一点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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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blue
丨Lv 1
子女都有赡养义务,鉴于本案实际,女儿少负担点比较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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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lsnail
丨Lv 4
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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