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应该如何处理!
2005年的时候,在建筑商手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没有过户也没有房产证,只在两个人的见证下签了一份购买合同,并约定办房产证时间,如果逾期将双倍补偿,而且两个见证人都在合同上签字了,目前房子我在居住,也没人给过户,没有房产证,现在知道这套房子,当时我们全款支付后,建筑商没钱支付工人工资,将房子用其中一个见证人的名义,做了按揭贷款购房,现在每月由建筑商还按揭贷款。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可以报警处理吗?如果想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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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买买提明
发布于2016-08-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