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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的房子漏水找了一位做防水工程的,谈好这个活包给他干好价格是1200

    我家的房子漏水找了一位做防水工程的,谈好这个活包给他干好价格是12000元,大约需要3-4天做完,结果到了第二天因为他的原因造成了第三者伤残,请问,我应承担责任吗? 北京市

    房子 漏水 防水 举报

    提问者:马德里sula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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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老二的幸福 丨Lv 0
    本案的关键在于判断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你作为雇主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合同关系,你作为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你有选任或指示上的过失。做防水工程你给他这个价格应该是由他自带工具包工包料吧?如果是这样,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这不是雇佣关系。如果你没有选任或指示上的过失的话,我基于现有假设,认为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视情况,视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酌情给予伤者一定补偿。这不是法律规定,只是道义上的考量。
    +11 2016-08-06 举报
  • 在老地方等你! 丨Lv 1
    要看你们是什么法律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对造成第三人的损害,你有义务承担,如果是承揽关系,你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其来承担。
    +1 2016-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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