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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低损失,再次提出赔偿

    2013年10月29日我与XX防水材料经营部签订了房屋补漏合同,费用5500元,合同期5年,至今已2年8个月,但漏水问题丝毫没有解决,期间修补几次,也仍没有丝毫解决,在此,多次联系上门,但总是拖拉且态度恶劣,于是,向江岸区工商消费投诉,XX防水补漏赔偿1千元,当时我签字按手印,做了了结。事后,我拿1千元,另请人补漏,别人说1千元远远不够,我想向新海之防水再次提出给予1千元补偿。 上次补漏共计5500元,漏水问题没有丝毫解决,我损失4500元,按道理各承担一半,我还能向新海之防水,再要求赔偿1千元吗?作为另外请人补漏。也减少我损失。可以吗,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漏水 防水 举报

    提问者:海外天空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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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shi0072459 丨Lv 0
    您好,协商无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如果取证证明补漏完全没有效果,可以要求拿回全款的
    +11 2016-08-06 举报
  • 蚂蚁奇迹 丨Lv 4
    您好,合同中有没有具体的约定呢?
    +11 2016-08-06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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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刚交钥匙,找谁验房最靠谱?

  • leiyyy 丨Lv 0
    您好!合同对于工程不达标的后果有无约定?
    +11 2016-08-06 举报
  • 疯狂摇摇杯 丨Lv 3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您剩余部分的损失。
    +11 2016-08-06 举报
  • dragon8901 丨Lv 4
    您好,合同上没有规定合作结果吗?有没有规定呢?
    +11 2016-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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