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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

    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年病故, 97年再婚,婚后与继父居住在继父的大儿子处,再婚前买下位于曲阳新村(我们和母亲居住的唯一的房子),03年1月在虹口公证处将房子公证给了我们兄妹三人共同继承,现在母亲想要立遗嘱改变原先内容,请问,原先公证是否失效,遗嘱是否生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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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毛毛文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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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跳舞的莲 丨Lv 1
    建议您母亲先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再重新订立新的遗嘱;或者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
    +1 2016-08-06 举报
  • 轻舞曼歌 丨Lv 3
    需要另立公证遗嘱
    +1 2016-08-06 举报
  • 吉古吉古 丨Lv 4
    你母亲需要先将之前的公证撤销掉。然后再立新的公证遗嘱。
    +1 2016-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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