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我爸爸是残疾人,持有原来的农用车驾驶证在一个小县城开残疾人代步车作为出

    我爸爸是残疾人,持有原来的农用车驾驶证在一个小县城开残疾人代步车作为出租车。一个下雨很大的白天,我爸爸车速比较慢,在十字路口左转,左转时没有看到有直行车辆。但是在左转以后直行车辆车速很快,擦到我爸爸的车右前方并且右打轮再左打轮撞到我爸爸车左前方。对方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安全气囊弹出打伤副驾驶的右手大拇指,并且车向前溜了很远。交警队判我爸爸全责,可是我觉得对方手指弹伤不仅仅因为撞车还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并且在雨天超速行使,没有减速。我爸爸确实驾驶证不符合,而且是左转弯的车辆。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吗?另外根据交强险规定无证驾驶是不是不会赔偿?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租房 举报

    提问者:流浪果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liuyue0101 丨Lv 0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1 2016-08-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