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我们的房屋11月份与村委、开发商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已被拆除,由

    我们的房屋11月份与村委、开发商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已被拆除,由于最后一钉子户不同意,开发商直到现在还没拆迁完。现在新拆迁政策出台企业拆迁改为司法拆迁。政府为拆迁主体,政府曾经发言要收回土地绿化我们这块地皮。如果政府决定绿化我们已拆迁的地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 企业拆迁 开发商 土地 举报

    提问者:boyqq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蓝勿2010 丨Lv 4
    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
    +1 2016-08-06 举报
  • stockhunter 丨Lv 3
    问题不够具体,建议您来电咨询
    +1 2016-08-06 举报
  • weofdea 丨Lv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1 2016-08-06 举报
  • Shuilanse 丨Lv 3
    你好,按照协议处理,如果违约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1 2016-08-06 举报
  • chuangzao9 丨Lv 0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1 2016-08-06 举报
  • siling008 丨Lv 2
    您好,建议诉讼处理
    +1 2016-08-06 举报
  • 专打落水狗2010 丨Lv 2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2016-08-06 举报
  • 大湖如梦 丨Lv 3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1 2016-08-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