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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生产型企业,主要是机械加工,日资企业。近几年经济形势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生产型企业,主要是机械加工,日资企业。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好,去年公司决定7月1日至7月28日募集离职人员,即自愿申请离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月平均工资(包含五险一金等)*在本企业工作年限*1.5+剩余有薪假和调休形成的加班费。去年离职人员大多为车间工作人员。今年公司再次采用此方式募集离职,赔偿比例与去年相同,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仅仅针对不在一线工作的人员。截止至8月1日,自愿离职人员为12人,人员太少。公司再次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即 1:公司高层依据生产经营状况制定岗位需求量。2:员工填报《岗位竞聘申请表》,竞聘岗位。3.公司依据员工志愿、成绩和公司需要实施新的岗位聘任。4:竞聘落选员工依据公司需要安排到现场的直接岗位工作。5:对于落选又不服从公司新岗位安排的员工仍可参加募集离职。请问:1.公司的做法合法吗?2.对于竞聘落选又不服从公司新岗位安排的员工可以告公司吗?因为未经本人同意变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上写着应聘的是办公室管理工作。 北京市

    房产纠纷 高层 举报

    提问者:大南瓜吃西瓜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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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zxxokok 丨Lv 0
    不合法,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1 2016-08-06 举报
  • lovliy 丨Lv 2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8-06 举报
  • 月下霓裳 丨Lv 2
    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对于竞聘落选是自愿的。针对调岗事宜是公司内部用人制度。如果对公司的做法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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