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我不懂法律,请律师看看
律师你好,我在甲房产公司上班,甲公司可能资金有问题,找我们员工买他们的房子,但是房子已经租给了乙酒店,于是我们签订了三方协议,大体内容是,甲公司给我们付首付,并且也给我们还贷款,但是要通过我们向银行贷款,乙酒店跟甲公司签订了15年的租赁协议,所以15年内我们得不到房子,15年之后,房子是我们的。现在甲公司以我们的名义把贷款拿到手了,而却只给我们交了几个月的贷款说没钱了。现在我们三方协商,乙酒店,还想继续租房子,但是想把房租降下来,我们不同意。还有一种方案,我们把房子转给乙酒店,乙酒店每月按时给我们打贷款,15年之后,房权让给他们,但是他们说这样会有风险,如果乙酒店恶意抵押或转让,我们非但要交着房款,最后房子还不是我们的。我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或者说站在我们的角度,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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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秦始皇2007
发布于2016-08-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