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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用人单位上班上了52天,然后我自离了,我和老板借钱的,借钱时写了借

    我在用人单位上班上了52天,然后我自离了,我和老板借钱的,借钱时写了借条,现在老板说要告我,说我不走正常程序,我是一个劳动者,我没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老板认为我只是向他借钱,这不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我需要还他钱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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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给你好看不坑爹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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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黯言 丨Lv 3
    借款与劳动报酬是否可以抵充需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分别对待。
    +1 2016-08-03 举报
  • ☆尧尧☆ 丨Lv 3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其替你不足社保
    +1 2016-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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