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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好!我是乡镇合同制编外驾驶员,在用工单位以连续工作十年,2006年

    律师好!我是乡镇合同制编外驾驶员,在用工单位以连续工作十年,2006年11日1日跟用工单位签订了第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07年用工单位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9月1日用工单位跟我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9月1日用工单位又跟我签订了份一年的劳动l合同,2014年和2015年用工单位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到2006年7月3日跟我补签了2014年和2015年的两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在劳动合同法上算不算得上视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有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病距法年退休年龄还有六年,用工单位以7月28日以给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律师用工单位违不违背劳动合同法解除我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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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电子与生活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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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pubwolf 丨Lv 1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2016-08-03 举报
  • 恒好进出口 丨Lv 0
    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
    +1 2016-08-03 举报
  • 神保彰 丨Lv 3
    你好,1、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2016-08-03 举报
  • 实用资源网 丨Lv 4
    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龄赔偿金等相关补偿金!
    +1 2016-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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