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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给赔偿,怎么办。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给赔偿,怎么办。单位使用人事管理条例,期限届满终止没有提赔偿金的事情。聘用合同适用劳动法么?单位说不适用,前面两个同事打官司也败诉,理由都是因为人事管理条例没有规定。要申请赔偿,怎么办?胜诉的可能性大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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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城市麦芽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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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小火柴丫丫 丨Lv 0
    你好,劳动法也是可以试用的
    +1 2016-08-03 举报
  • longjessica 丨Lv 5
    如果您签订了劳动合同是适用劳动法的。
    +1 2016-08-03 举报
  • lang413926 丨Lv 1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从效力上看,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人事管理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合同法效力大于人事管理条例。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对于合同到期合同是否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的,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 2016-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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