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跟人打架我先动手 对方没伤 我额头伤口不到3cm需要缝针4.5针

    急 打完以后 警察把我们带走了 让我们先去看病。我脸上的伤会留疤。需要缝4.5针。伤口不到3cm。这算是轻伤了吗。民警说要拘留我四天加罚款。拘留可以。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吗。毕竟伤在脸上 而且特别明显。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西嶺雪峰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天涯忆梦 丨Lv 0
    由于你现行动手殴打对方,对方很有可能出于正当防卫,所以对方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之前跟你谈过,但是你的受伤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风险在于对方出于正当防卫
    +1 2016-08-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