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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 现我姐想和我姐夫离婚,但我姐夫不同意。 离婚原因:感情不合

    律师您好! 现我姐想和我姐夫离婚,但我姐夫不同意。 离婚原因:感情不合,老吵架。曾有家庭暴力(几年前写过保证书可佐证),精神出轨(也写下悔过书),现长期两地分居。 (我姐在上海工作,姐夫在成都打工,两人以前都在上海,07年在上海宝山买房了,产证上写了我姐,姐夫及他们唯一小孩的名字),现在小孩今年刚考上大学(18周岁了),户口都在老家四川。 请问是否可单方成功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及注意事项,财产(上海房子)该如何分割?小孩上大学费用该如何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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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护国二法师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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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majiaxia 丨Lv 2
    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11 2016-08-03 举报
  • 思玛特电子商务 丨Lv 4
    若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中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可协商负担问题。
    +1 2016-08-03 举报
  • 斯普林斯特 丨Lv 0
    向法院起诉即可,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1 2016-08-03 举报
  • yyhxs 丨Lv 3
    问题比较复杂,结合主要方面为你解答。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又没有法定条件如重婚、家暴等很难离掉。至于房产2个人的名字初步判断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致电详谈。
    +1 2016-08-03 举报
  • 就zheyangba 丨Lv 3
    被告在上海有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可以在宝山起诉离婚,否则回老家离婚
    +1 2016-08-03 举报
  • _宁菲儿 丨Lv 1
    1;离婚起诉应在被告的户籍居住地的法院。2;房屋产权是三人名字,没有注明份额的原则均分。3;孩子已满18岁,无需支付抚养费,承担孩子的学费有双方协商。
    +1 2016-08-03 举报
  • nihaoma6 丨Lv 2
    1、因为登记在三人名下,则离婚后房屋按照登记的比例分割即可。2、因为姐夫在成都,你姐必须在成都提起离婚诉讼。3、孩子已经满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生活费和学费。
    +1 2016-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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