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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怀孕快三个月了,住在男朋友家,但是没有结婚,本来准备九月份结婚

    你好,我怀孕快三个月了,住在男朋友家,但是没有结婚,本来准备九月份结婚的,就因为半个月前我跟他儿子吵了几句,他妈妈爸爸把我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怀着孕住在朋友家,现在说给我五千块钱要我打掉小孩,买的金项链还给他家。我一个女孩子的身体就这样毁了,青春也浪费了,我现在能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呢,他妈妈让我去打官司,说我们没有结婚证,说到哪里都没有用,我想请问下我该怎么办,能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还有金器不用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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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inshi7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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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千影月 丨Lv 0
    首先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们的关系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次金项链如果对方没证据的话你可以不承认或视为赠与行为。第三,生小孩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他没有理由让你打掉小孩。第四,小孩生下来对方要承担抚养费。
    +1 2016-08-03 举报
  • angegaleee 丨Lv 2
    彩冖未结婚是应该退还的;其他方面只能要求补偿。
    +1 2016-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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