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爷爷的很多年前住的房子转让之后,又向大队申请一块地,又盖了个房子,住到

    爷爷的很多年前住的房子转让之后,又向大队申请一块地,又盖了个房子,住到现在,而如今去千山局查档案房子有,而土地为零0,以前奶奶活着的时候,地契是被大叔拿走了,如今地契变成了大叔的名字,打官司法官把地契和房子判给了大叔,可是明明是爷爷的大院啊?再说,大叔出示的房证是假的,写着61平,而爷爷的大院房子是66平,大叔就咬住第四十四条人有一块地,出售后不能再批,那可是就批下来了啊也盖房子了啊?那物权法也规定房地一体不能分割啊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为什么房子在地却没有了尼? 北京市

    房子 土地 房产证 房随地走 举报

    提问者:stravas

    发布于2016-08-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阿龙小屋 丨Lv 0
    你好,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如:朝阳区法院的上级法院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若对朝阳区法院一审的案件不服,可以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您需要时间考虑和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诉可千万别过了期限,这个期限自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1 2016-08-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