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的相关事项,感谢解答!今年我进了一(来自贵阳派小区)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的相关事项,感谢解答!今年我进了一家村镇银行,银行那边收取了押金1万元,然后派我们去发起行总部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银行柜台相关的一些操作,传票,五笔,点钞,礼仪等培训,为期24天,期间和我们签订了培训协议,上面写着服务期2年,还开了一张1万押金的发票上面写着培训保证金,培训完成后给了一个上岗证。然后回来签了1年的合同,其中2个月的实习期,入职1个月后发现这工作并不是很适合自己,想提出辞职,那如果这样的话,我之前交的那1万元押金还能拿的回来吗?这样的培训属于职业培训还是专项培训,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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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jundong
发布于2016-08-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