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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村的土地17亩,被政府以建广场为名征用。每亩12.5万元。而本地土地

    我村的土地17亩,被政府以建广场为名征用。每亩12.5万元。而本地土地市价为20多万元。村民都不同意。镇政府说是土地法规定不能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值的30倍。给那都是多的。村里的土地二十年前已经被征收。仅剩这17亩地了。政府这样做合法吗?村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请指点迷津。谢谢 北京市

    土地法规 土地 举报

    提问者:假想的舞台剧

    发布于2016-08-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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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栗子姐姐 丨Lv 4
    看具体情况 ,
    +1 2016-08-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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